环球热门:提示!北京全域全年禁猎,切莫对野生鸟类再下“黑手”

2023-02-16 18:17:40    来源:京法网事

2021年11月1日,《北京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北京市全域全年禁猎,同时禁止使用粘网、弹弓、地弓、弩,以及其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装置。该办法已实施一年有余,是首都打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又一“重拳”。然而,依然有个别人因一己私欲或猎奇心理,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擅自将“黑手”伸向野生动物。


(相关资料图)

延庆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辖区首例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3年2月16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对辖区首例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吴某春、王某龙、邵某龙三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1200元(上缴国库)。

2022年9月8日夜间,被告人吴某春、王某龙、邵某龙三人携带热成像仪、弹弓、手电等作案工具,驾车至北京市延庆区某村附近树林中,非法猎捕雉鸡、山斑鸠等野生鸟类4只,均为“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200元。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吴某春、王某龙、邵某龙以涉嫌犯非法狩猎罪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公安机关查获的部分捕猎工具和野生鸟类

延庆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的夜间使用弹弓、热成像仪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三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予以从轻、从宽处理。另外,由于三被告人的非法狩猎行为造成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失,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三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当庭对被告人吴某春、王某龙、邵某龙作出前述判决。

每年有大量鸟类到延庆中转栖息(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供图)

作为首都生态涵养区,延庆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有目共睹。截至2022年底,延庆区共有各类自然保护地16处,占全区总面积39.05%;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占全市物种总数的75%,植物占全市物种总数的近60%,成为北京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之一。水清、岸绿、河畅、湖美的延庆为鸟类的生存繁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每年都会有成千上万只候鸟来延中转、栖息。野生鸟类作为重要的野生动物资源,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为鸟类撑起司法“保护伞”,以法之名守护生物多样性,不仅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建设生态文明幸福最美冬奥城的应有之义。

孙世乐法官接受《法治进行时》栏目采访

“生态成果全民共享,同样也需全民共护。保护生态,我们人人有责。”作为本案合议庭成员的孙世乐法官说道,“本案三名被告人漠视法律规定,因一己私欲随意猎捕野生鸟类,其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教训极为深刻。”

供稿:延庆法院

文字:林益涵

图片:王一宁

编辑:李淑婷 王宇阳 郭进 汪希

审核: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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